武软工职〔2017〕18号
关于印发《高职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 和标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高职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 和标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017年6月6日
高职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规定(试行)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教财〔2015〕8号)精神,对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涉及的有关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规定如下:
一、高职教学工作的考试
(一)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而进行的课程(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考试(考核)出卷、阅卷、登分建档等工作,按照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已计入教学工作量,不另计劳务费。
(二)对没有纳入其教学工作量的考试(考核、指导)经费支出标准如下:
1.学期期末或课程教学结束的考试(考核),监考按照每人每场40元计发监考费。
2.补(清)考考试经费,按照实际考试学生人数,每生10元的标准计发到组织考试的学院,其中4元为阅卷费,6元为监考(考务)费,由组考学院分配到具体工作人员。
3.毕业论文(课题)指导(含考评)、顶岗实习指导(含考评),按照指导教师实际指导学生人数计,每生计2课时计入教学工作量,不再另行发放费用(教学工作量标准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4.其他如有异动、增减或调整的,报学校决策执行。
二、高职教学工作以外的有关教育考试
(一)包括的类型
1.英语等级考试:包括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六级)。
2.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3+2)转段考试、五年制应用型本科(3+2)转段考试。
4.普通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自学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教育考试及其他经上级或学校认定的非常规教学考试。
(二)考试业务经费支出
按照财务要求,以下考试业务经费支出到相关个人,如在同一时间段承担超出所列一项以上工作内容的,按照就高原则,依据其中一项工作内容计量,同一时间段不重复发放。如上级有明确相关修订或更改规定的,按照修订或更改后的规定调整执行。
1.命题费(含保密费)
命题费均按照试题套数计量计费(每套须包括试题及标答、评分标准,A、B卷按两套计),具体到人员的分配,由承接出题院部或部门拟定。
(1)单独科目考试的命题费,按单科套题计发,每套300元。
(2)两个以上科目成套的命题费,按套题计发,两个科目每套题600元,三个科目每套题900元,三个以上科目每套题1000元。
(3)每一个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按一门单独科目套题计发(包括应知和应会部分等所有环节)命题费,每套题300元。
(4)制定单科的文化考试大纲和模拟试题,一并按照单科门次命题费计发,每门次300元。
(5)制定一个专业的技能考试大纲(包括应知和应会部分等所有环节)和模拟试题,一并按照单科门次命题费计发,每门次300元。
2.审题校对费(含保密费)
(1)审题校对费按照试题套题数计量计费的,标准如下。具体到人员的分配,由承接出题院部或部门拟定。单独科目考试的审题校对费,按单科套题计发,每套题300元。两个以上科目成套的审题校对费,按套题计发。两个科目每套题600元,三个科目每套题900元,三个以上科目每套题1000元。每一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按一门单独科目套题计发(包括应知和应会部分等所有环节)审题校对费,每套题300元。
(2)制定模拟试题、考试大纲,无审题校对费。
3.考务费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考务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发放相关劳务费,除此之外按以下支出项目和标准执行。
(1)列支项目和人员对象
组织报名、考试工作,运送试卷和保管试卷,考试命题、审题、印卷(含试卷安全值班),考试(考务)计划(方案)审定,考试必须的大纲(教材、教学资源、软件平台)审编(编制、安装)等,评卷、登分建档,办理转免考手续、办理有关证照(准考证、肄业证、结业证、毕业证)、办理费用收支、招生录取等业务工作和为业务开展工作提供服务的人员。
涉及到提供后勤、安保、医疗、交通等保障的人员,由组织考试的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在考前协商,并书面明确,按照考试规模(场次)需要和服务项目任务,书面明确参加服务的人数。
(2)发放标准
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相关工作,按照每人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60元计发(1小时以内不计,3小时以上按3小时计。)。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按照半天每人100元、一天150元标准发放劳务费。
4.监考、巡视费
本项支出中的“每场”原则上按照自然考试场次为单位,如因考试工作需要“单场”时间超过160分钟(含)以上的,可由组考单位按照实际时长与之的倍数圆整确定单位场次。
技能考试应尽量安排较多的工位数进行,如工位数不足而分轮次进行的,按照一轮完整考试(包括应知和应会部分等所有环节)计为“一场”。
考试校内巡视员,每人每场发放劳务费150元。
考试监考的人员,每人每场发放劳务费150元(含布置考场和培训)。
考试校内值班人员(指因考试当天工作和组考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学校总考点和分考区、点负责人及连带的工作人员、考纪员、科目主考、副主考等),每人每场发放劳务费150元(含考场布置和培训的组织工作)。支出名目为“监考费”。
5.评卷费(含评分、核分、登分建档)
需要学校组织进行评卷的,评卷费均按照试题科目及份数计量计费,具体到人员的分配,由承接评卷的院部或部门拟定。
(1)单独科目考试的评卷费,按实际评卷份数计发,每份5元。
(2)两个科目成套的试卷考试评卷费,按实际评卷份数计发,每份10元。三个及以上成套的试卷考试评卷费,按实际评卷份数计发,每份15元。
(3)每一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评卷(评判)费,按一门单独科目计发(包括应知和应会部分等所有环节),每份5元。
(4)非以上情况的评卷费,由组考部门拟定方案,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6.印刷费
如涉及到校外联系进行考试试卷印制、考务材料印制、考务证件(含证书)制作等,按照学校有关管理流程,由组考单位和承印单位按印刷量确定标准,按协议价格支付。
三、其他教育考试
承接上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命题、制卷、报名、组考、评卷、登分建档、办证、发证、计划审定、教材审编、视频监控、招生录取、考试及考务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等业务工作技术服务费用按协议支付。
受上级教育考试机构指派,集中组织命题、制卷、报名、组考、评卷、登分建档、办证、计划审定、教材审编、招生录取等业务工作的,按上级文件要求或参照本规定执行。需要差旅、会议等开支的,按有关制度执行。
四、本规定自2017年6月5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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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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