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本院各项工作服务,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本院需要归档的资料,主要包括党务、行政、教学、科研、设备、外事等方面,具体范围参照《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案卷类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三)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四)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五)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六)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
(七)归档时间:相关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档案管理员移交归档。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院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柜、专人兼职负责保管。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三、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
四、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六、档案人员变动工作时,必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做到不留后患。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档案应经过档案管理员的许可,说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重要档案的查阅还需经学院负责人同意。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二、原则上本院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二)需借出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三)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四)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五)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六)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退休、调离本院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本院对各类档案每一学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院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积极工作。
二、完成各类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
三、妥善保管各类档案,并编制检索工具、汇编档案资料,提供档案利用。
四、整理档案,科学分类排列、系统编号,使之达到规范标准,并做好档案的鉴定、统计工作。
五、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核对清理档案,保证账物相符。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