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武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武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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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20】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工智能训练师(初级工)成绩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公示期结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复核电话:027-87996635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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